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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了NAD的快速处理程序、申诉机制以及案件重启与复查监督措施。快速程序适用于简单、事实清晰且明显违规的案件,由监管部门直接裁决,但设有异议答辩等保障措施。对快速程序裁决有异议的,广告主可提起申诉,由评审小组复审。NAD还可依职权重启存在重大错误或违规的已结案件,并通过定期回访等方式督促裁决的履行。本文在最后也提出NAD自律机制对中国出海企业的启示与借鉴意义,包括重视广告真实性、参与行业自律、健全内部自查等,以提升广告合规水平,树立诚信守法的海外形象。
6. 快速处理程序
1 快速处理程序的适用
对于简单、事实清楚且明显违反广告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案件,广告审查监督部门可适用快速处理程序,即一般不经过独立评审小组裁决,而由监督部门直接做出处理决定。快速程序适用的前提是广告主没有提出异议,且自愿接受监督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 广告主的异议与实质性回应
在监督部门启动快速程序后,应及时将相关意见告知广告主。广告主若对处理意见持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如5个工作日)向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答辩材料。监督部门收到异议后,应审核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若理由充分则应转入普通程序处理。
3 补充资料提交与会议召开
为充分保障广告主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监督部门在快速程序中应给予广告主合理的机会提交补充资料或出席说明会议。但为提高案件处理效率,补充资料提交和会议召开应设定时限,一般不超过2次。
4 裁决
经过听取广告主意见,审核案件事实和证据后,监督部门应及时做出最终处理裁决。裁决应以书面决定的形式下达,明确告知广告主应履行的义务和整改要求。裁决做出后,广告主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同时可向监督部门申请复议或提起申诉。
5 未提交答辩意见的情形
在快速程序中,如果广告主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则视为默认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监督部门可直接做出最终裁决。但为保护广告主权益,监督部门在启动快速程序时,应充分告知广告主异议提出的期限和方式,以免广告主因不知情而丧失申辩机会。
广告行业的自律机制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从标准复杂程序到快
速处理程序,都体现了广告自律体系灵活高效、公正严明的特点。只有通过健全的程序设计,严格的执行监管,才能真正发挥自律机制的社会效用,推动广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7 快速处理程序的申诉
快速处理程序虽然相较标准程序和复杂程序更为简捷高效,但为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NAD也为快速程序案件设计了相应的申诉机制。通过申诉,广告主可就快速程序裁决提出不同意见,由NAD指派的评审小组进行复审裁断。
1 申诉的提起
广告主如对NAD在快速处理程序中做出的建议或决定存有异议,有权在收到NAD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起申诉。需要注意的是,快速程序的申诉仅限于案件实体问题,即广告内容是否存在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情形,而不得针对程序本身的适当性提起。申诉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明确说明不服裁决的具体理由。同时,广告主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申诉费用。
2 申诉资料的提交
广告主提起申诉的同时,应将与案件相关的完整证据资料提交至NAD指定的在线平台。证据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NAD在快速处理程序中形成的全部案卷材料、广告主向NAD提交的陈述和申辩意见、NAD做出的决定或建议等。对于广告主提交的资料,NAD有权根据申诉审理需要进行筛查,若认为广告主提交的证据与案件无关或明显不足以支撑其申诉主张,可要求广告主在指定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说明。
3 评审小组的指定与组成
NAD在收到广告主的申诉请求后,应从行业专家、法律界人士、公共事务专业人士中选派3-5人组成申诉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应秉持独立、公正、专业的原则,严格按照NAD程序规则开展评审工作。如广告主对评审小组成员的专业资质或中立性存有异议,可向NAD提出书面申请,由NAD主任对异议进行审查决定。
4 评审小组程序
鉴于快速处理程序具有简易审理的特点,申诉评审以书面审理为主,一般不举行开庭听证。评审小组主要通过审阅案卷材料,并结合广告主的书面申诉理由,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若评审小组认为必要,也可要求NAD或广告主提交补充资料,或者组织双方进行视频会议,以进一步核实案情。但为提高申诉审理效率,补充质证和视频会议应严格控制次数。整个申诉评审过程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 评审结果的作出与报告
评审小组经充分讨论后,应及时形成多数人意见,以书面决定的形式作出申诉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可以维持、撤销或变更NAD原决定。评审报告应包含案件基本事实、广告主申诉理由、NAD答复意见、评审小组分析论证过程及最终裁决结果。评审小组应在做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发送NAD和广告主。
6 案件结案
申诉评审决定做出后,广告主应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NAD其接受决定并愿意执
行的立场。若广告主明示拒绝接受申诉评审决定,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接受决定,NAD可依职权将案件移交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处理。广告主接受申诉评审决定且切实履行整改义务后,快速处理案件正式结案。NAD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在行业内公开案件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 撤回申诉
在申诉审理过程中,广告主可向评审小组申请撤回申诉。撤回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撤回原因。评审小组经审查后,如认为撤回申请未损害案件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可准许申诉撤回。申诉撤回后,NAD原裁决恢复效力,广告主应遵照执行。值得注意的是,申诉撤回后,广告主已支付的申诉费用一般不予退还。
8 案件重启与执行
通过标准程序、复杂程序或快速处理程序,绝大多数NAD案件都能在一次审理中获得妥善解决。但在特殊情况下,已结案的案件可能需要重新启动,以纠正裁决中的错误或遗漏。同时,NAD也十分重视案件的后续执行情况,对广告主的整改落实进行持续监督,以确保自律裁决得到切实遵守。
1 重启已结案件
虽然NAD程序规则强调"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但也设置了案件重启机制,以应对特殊情形。如果NAD认为先前的案件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严重影响裁决的公正性;或者有证据表明广告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故意隐瞒、伪造关键证据,干扰案件审理;再或者广告主在案件结案后拒不执行NAD裁决,变本加厉地违反自律规范,且情节严重的,NAD可依职权或根据投诉人申请,重启已结案件。
做出重启决定前,NAD应书面通知案件原当事人,告知其重启原因,并给予其合理的陈述申辩机会。案件重启后,审理程序参照新案件的一般规则进行,但鉴于重启案件已有一定审理基础,NAD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程序,提高审理效率。重启案件仍适用原程序规则确定的申诉机制。
2 复查执行情况
自律裁决的生命力在于得到良好执行。为督促广告主切实履行NAD裁决,落实整改要求,NAD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复查机制。具体而言,NAD可采取定期回访、"回头看"等方式,对广告主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广告主应予以配合,如实汇报整改进展。复查过程中,NAD既关注广告内容本身是否得到及时纠正,也关注广告主内部管理制度和自律意识是否得到持续强化。
如复查发现广告主未按期履行NAD裁决,或整改不到位,NAD应予以督促,必要时可启动新一轮的案件审理程序。对于多次违规或拒不整改的广告主,NAD可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建议行业协会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NAD还可移交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查处。总之,通过常抓不懈的复查,NAD有效敦促广告主提高自律意识,形成了行业自净、社会共治的良性循环。
NAD基于丰富的自律实践,建构了兼顾效率与公正、执行与监督的案件处理机制。从标准程序到快速通道,从案件重启到复查督导,无不体现NAD作为行业"自律者"的制度自觉和责任担当。透过繁简有度的程序设计,我们不仅看到NAD"规范"广告的智慧,也感受到其"自律"理念的精髓所在。
9 启示与借鉴
NAD广告自律机制的实践,揭示了一个以行业自律为核心的监管模式的力量和价值。作为行业自律的"守望者",NAD通过受理投诉、监督广告、调停争议,构建了一套高效、透明的广告监管体系。广告行业的自律机制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从标准复杂程序到快速处理程序,再到案件重启和执行,NAD在实践中展现了其作为行业自律机构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只有通过健全的程序设计和严格的执行监管,广告自律机制才能真正发挥社会效用,推动广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中国出海企业而言,NAD的广告自律机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首先,企业应高度重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诚信经营赢得市场信任。其次,积极参与行业自律组织,通过自律机制解决广告争议,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最后,建立完善的内部自查机制,定期审查广告内容,确保符合行业标准和自律规范。
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则,是企业立足国际市场的基础。而NAD的成功实践,也为我们展示了一条从规范走向自律的路径。通过借鉴NAD的经验,中国出海企业不仅能提升自身广告合规水平,更能树立诚信守法的企业形象,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最后,随着中国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海外广告合规已成为不可回避的课题。NAD实践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极佳的学习样本。通过研究NAD程序规则,中国企业可以深入了解美国乃至海外市场对广告真实性、准确性的严格要求,学习借鉴NAD审理案例的关键争议点和裁决理由,从而更好地规避海外广告合规风险。同时,NAD自律机制所倡导的"主动披露、诚信为本"理念,也值得中国企业在跨境营销中积极践行,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参与海外市场竞争,赢得海外消费者信赖。
参考文献:
1. BBB National Programs. The Advertising Industry's Process of Voluntary Self-Regulation. Revised effective January 9, 2024. Procedures for the National Advertising Division (NAD) and the National Advertising Review Board (NA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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