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缅甸议会即联邦议会通过了期待已久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法》(“IDL”)。该法律的实施细则于2023年9月29日公布并于2023年10月31日与该法律一并生效。自2023年10月31日起,缅甸将实施有关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新保护措施。

IDL的核心要点概述如下:

国际新颖性:为满足该法律要求的注册条件,所有拟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必须为新颖设计,在申请日之前从未在缅甸境内外通过书面描述、使用、出版、展示或任何其他方法披露或公开过。

新颖性判断标准:如果工业品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十分相似,或者使用了现有设计元素的组合,则该工业品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之前在契约与担保注册处通过设计所有权声明(“DOO”)登记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方案由于缺乏新颖性,因而不能根据IDL重新进行注册。

多项外观设计:可在一件申请中提交多项外观设计,前提是该等设计属于洛迦诺分类中的同一类。

不可注册的外观设计:只有外观特征才有资格获得外观设计保护,包含技术或功能发明的工业品外观设计不受保护。

审查:注册程序会涉及到基于绝对理由的形式审查。如果出现异议,则将根据相对理由开展审查。

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已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世界贸易组织另一成员国提交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交申请,则可主张优先权。此外,对于在任何《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世界贸易组织缔约国政府认可的国际展会上展出的设计,如果在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注册,则可主张与贸易展会相关的优先权。

保护期:根据IDL,工业品外观设计自申请之日起可享受五年的保护期,并可续展两次,每次续展五年。总保护期为15年。

续展:申请续展在注册到期日之前有六个月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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