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我们2022年6月发表关于越南《知识产权法修正案》的文章越南:˂ 知识产权法修正案 ˃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执行作出重大修改》之后,越南知识产权方面又出现了进一步的实际进展。

《知识产权法修正案》于2022年获越南国会批准,并于2023年1月1日生效。该修正案旨在使越南的知识产权制度更好地与国际条约和惯例接轨。

在重要而广泛的诸多变化中,一个值得注意的方面是与商标异议有关的变化。

根据《知识产权法修正案》,任何第三方都有权:(i) 就相关商标的注册(或驳回)提出意见(“第三方意见”);以及(ii) 对相关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异议”)。

异议提交期限缩短

提交异议的时间期限从商标公告之日起的9个月缩短为5个月。这一规定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及之后提交的所有商标申请。

有争议的做法

但是,越南知识产权局正在对2023年1月1日之前提交的所有商标申请追溯适用5个月的异议提交期限,尽管此时仍应适用旧的做法。如果异议是在5个月节点之后提交的,则其将不被接受为异议,而是被视为第三方意见。 尽管知识产权从业者对《知识产权法修正案》的这一适用提出了质疑,但越南知识产权局不为所动。

这对品牌所有人意味着什么

如果品牌所有人认为自己需要多于5个月的时间来提交异议,我们建议尽快提交第三方意见。第三方意见可以在越南知识产权局做出决定之前的任何时间提交。

与异议不同的是,审查员不会对第三方意见做出回复,这意味着品牌所有人需要定期关注第三方意见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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