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此分享一则关于在阿联酋提交新商标申请授权委托书的实务操作与重要预期变化。
现行实务
根据2021年《阿联酋联邦商标法》(第36号)规定,提交新商标申请时必须提交经公证和认证的授权委托书。该法律未规定任何宽限期,也不允许逾期提交授权委托书。然而,在实务中,阿联酋商标局已发布内部通知,允许申请人在商标申请提交之日起90天内补交授权委托书。
阿联酋商标局在持续优化流程的过程中引入这项例外举措,帮助了那些需要更多时间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和认证的申请人。这项例外举措提供了一段短暂的宽限期,使得申请人能够满足形式要求,而不会导致申请被立即驳回。
若申请人未在 90 天期限内提交经公证和认证的授权委托书,申请将被驳回。不过,申请人可就此类驳回向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许多申请人通过这一途径恢复了仅仅因为未提交授权委托书而被驳回的申请。
预期变化
作为正在进行的程序性变革的一部分,阿联酋商标局正在更新其政策。虽然修订后的政策尚未正式公布,但我们从近期与知识产权局的交流中获悉,新的操作规范已经开始实施,即,目前未能在90天期限内提交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已被驳回。预计很快就会向商标代理人及申请人发布官方通知。
具体预期变化:
- 仍将保留授权委托书补充提交的90天宽限期。
- 但是,若未能在90天期限内提交授权委托书,该申请将被最终驳回。
- 就此类驳回,不再赋予申诉权利。
这项政策调整旨在应对因未提交授权委托书而引发的申诉案件不断积压的问题。此类积压案件已经给阿联酋商标局内部工作流程带来沉重负担。
对申请人的实际影响
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而言,务必确保授权委托书在 90 天期限内及时提交,以避免商标申请被不可挽回地驳回。取消申诉权看似严苛,但这一变化凸显了阿联酋商标局精简审查程序、减少行政拥堵的决心。
根据阿联酋现行实务,提交经公证和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仍是一项长期要求。公证和认证手续带来的负担也仍是各政策层面正在讨论的已知问题。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 general guide to the subject matter. Specialist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about your specific circumsta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