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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杂程序:应对复杂案情的特别机制
在广告业日益创新、消费市场日趋多元的背景下,NAD往往需要应对一些案情特别复杂、争议极为激烈的投诉案件。对此,NAD在标准程序基础上,专门设计了复杂程序,以更好地回应此类案件审理的特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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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转入复杂程序的情形与启动
NAD程序规则明确规定了案件进入复杂程序的几种情形,主要包括:- 案件涉及专业性极强的产品测试或效果验证,需要进行大量技术分析;
- 案件的审理需要专家证言或鉴定意见的支持;
- 投诉针对的是多个不同的产品或广告主张;
-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资料异常庞大,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梳理和分析等。
NAD在评估案件性质后,如认为符合上述情形,可以决定启动复杂程序,并告知投诉人和广告主。广告主如在提交答辩材料前即认为案件属于复杂程序,也可以向NAD提出申请。NAD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广告主的申请。
- 日程安排会议
为确保复杂程序案件的有序推进,NAD将在案件受理后、广告主提交首份答辩材料前,组织召开日程安排会议。通过这次会议,NAD和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商议案件审理计划,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
在会议中,如果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日程达成一致意见,NAD将按约定的时间表推进后续程序;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NAD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审理日程。总之,会议旨在为案件审理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路线图”,便于各方有序互动。
- 广告主初步答辩
参照标准程序,广告主需要在NAD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材料,就投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应,并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其广告主张。与标准程序不同的是,考虑到复杂案件的特殊性,NAD一般会给予广告主更长的答辩时间。
- 案件会议
在广告主提交初步答辩材料后,NAD将组织召开案件会议。与标准程序不同,复杂程序的案件会议一般采取当面形式,由NAD、投诉人、广告主三方参加。会议将围绕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和证据展开,以帮助NAD深入了解案情。
需要注意的是,案件会议原则上不接受新证据的提交。这是为了维护案件审理的严肃性和有序性。会议过程中,与会各方可以就已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辩论,但不得借机引入新的争议焦点。
- 投诉人回应
案件会议结束后,投诉人有权就广告主的答辩意见和会议辩论情况提交书面回应。回应期限由NAD根据案情确定,一般不超过会议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
投诉人的回应意见应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对广告主已提交的证据和主张发表看法,并可以提供必要的补充证据。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原则上不得在回应意见中提出全新的主张和证据。
- 广告主最终答辩
在收到投诉人的回应意见后,广告主有权提交最终书面答辩。与标准程序相似,最终答辩意见仅限于对前期已提出的论点和证据进行补充完善,不得超出原有争议范围。
- 补充资料提交与最终会议
在双方当事人提交书面材料后,如NAD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核实案情,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补充资料。同时,NAD也可以根据需要再次组织召开案件会议,与当事人当面沟通。与前期案件会议相似,最终会议同样不得接受新证据和新主张。
- 最终裁决
案件审理进入尾声后,NAD将综合全案证据、会议辩论情况,尤其是双方提交的专家证言和技术分析报告,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书面裁决。裁决将明确广告主的表述是否符合NAD关于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
裁决做出后,NAD将及时将完整的裁决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NAD认定广告中存在违反自律规范的内容,将建议广告主停止或修改相关广告。广告主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NAD提交答复,表明是否接受NAD的建议。
复杂程序兼顾了案件审理的灵活性与严谨性,既给予当事人充分的举证和辩论空间,也通过案件会议等机制加强了对专业性证据的质证力度。
可以预期,随着广告业创新步伐的加快,复杂程序将在NAD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投诉受理到案情分析,从多轮质证到专家论证,NAD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行业创新,以专业严谨的作风对待复杂个案,展现了作为自律组织的能力与担当。
五、标准与复杂程序的后续事项
- 裁决执行与披露
在独立评审小组做出最终裁决后,广告审查监督部门应确保裁决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对于违反广告标准的案件,广告主应按照裁决要求进行整改或中止发布违规广告。同时,为体现广告自律机制的透明性,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独立评审小组的裁决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官方网站、行业媒体等渠道进行披露。
- 不服裁决的申诉
若广告主对独立评审小组的裁决存有异议,可在收到裁决书后的规定期限内(如15个工作日)向广告自律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申诉委员会由行业协会高层人员、法律专家、广告学者等组成,负责受理和审理对独立评审小组裁决不服的申诉案件。
- 申诉资料的提交
广告主提起申诉时,应提交书面申诉报告,详细阐述不服裁决的理由和依据。同时还需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补充证据材料。申诉委员会秘书处在收到申诉材料后,应及时审核材料的完整性,若材料不全应通知并协助申诉人补充提交。
- 评审小组的指定与组成
申诉委员会秘书处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专业程度,从申诉委员会委员库中选派3-5名委员组成申诉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应包含行业专家、法律工作者和消费者代表,以兼顾各方利益,确保申诉审理的专业性与公正性。
- 评审小组程序
申诉评审小组应认真审阅申诉人提交的材料,必要时可约见申诉人陈述意见或提供补充说明。评审小组还可查阅案件在独立评审阶段的资料,并咨询原裁决的独立评审专家。整个申诉评审应在裁决期限内(如30个工作日)完成。
- 评审结果的作出与报告
申诉评审小组经过审理讨论后,应形成多数人意见,作出维持原裁决、撤销原裁决或变更原裁决的评审结果。评审报告应包含案情回顾、申诉理由、评审意见和最终评审结果等内容。评审报告提交申诉委员会备案,并抄送独立评审委员会。
- 案件结案
申诉评审结果生效后,先前的独立评审裁决即告终止。广告主应及时执行申诉评审的新裁决。此后,案件正式结案,进入存档管理阶段。独立评审委员会和申诉委员会都应留存完整的案卷资料,以备后续查阅。
- 撤回申诉
在申诉审理过程中,广告主可随时向申诉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回申诉。申诉撤回后,独立评审裁决恢复执行效力,广告主应按原裁决要求进行整改。对于恶意申诉或滥用申诉程序的行为,申诉委员会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警告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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