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的中欧 PCT 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下代收欧洲专利局国际检索费 的人民币标准
根据《关于中欧 PCT 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以人民币代收欧洲专利局国际检索费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的中欧 PCT 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下代收欧洲专利局国际检索费的人民币标准发生变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2025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的人民币标准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的 PCT 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 以下标准(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收取中欧 PCT 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国际检索费。
代欧洲专利局收取的国际检索费 15490
当上述人民币标准发生变化时,将另行通知。
二、适用范围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且收到日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含当日)之后的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 PCT 申请 的国际检索费适用本标准。
今年全国海关拦截 183 万件假冒 LABUBU 海关总署:知识产权保护对内对外一视同仁
"近期火遍全球的 LABUBU,今年以来全国海关就拦截了涉嫌侵权的产品 183 万件,有力维护了公平健康的国际贸易 市场环境。" 2025 年 8 月 25 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副署长王 军介绍。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而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对外开放领域保护创新。"
王军说,我国出口的"含新量"更足,这个"新"字背后,离不开海关在进出境口岸对创新创造的保驾护航。
王军介绍,"十四五"期间,海关重拳打假,聚焦侵权多发领域,连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龙腾行动"、寄递渠道 的"蓝网行动"、出口转运货物的"净网行动",这一系列专项行动,形成了打击侵权的高压态势,累计查扣侵权嫌疑货物 26 万批、接近 4 亿件,有效遏制了进出口环节的侵权势头。
此外,海关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企业协调员等助企服务措施,精准对接权利人需求;运用信息化手段,现在权 利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备案、申请确权,维权的便利化大大提升。"十四五"期间,新增权利人注册 2 万个,知识产权 备案已经接近 10 万个,越来越多的权利人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获益。
王军介绍,海关加强与国内相关部门的合作,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实现了有效衔接。我们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 与欧盟、俄罗斯等多国海关开展合作,积极参加国际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效能。
"我要特别强调的是,中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服务强国建设,更体现大国担当:我们对内对外一视同仁,既 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也保护国外企业在我国的合法权益,既阻止境外侵权产品流入国内,也打击国内侵权产品流向境外。" 王 军说。
王军表示,广大企业只要登录海关总署官方网站,点击"互联网+海关",就可以在线办理注册、备案,也可以拨打 12360 海关服务热线随时进行咨询,中国海关将竭诚为大家提供高效优质的进出境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专利池建设,如何获得最大公约数?
在知识产权领域,人们对"专利池"一词并不陌生。作为一种专利联合运营模式,专利池在降低专利许可交易成本, 提升专利许可规模和效率,强化产业竞争优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产业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和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日益激烈,国内重点产业对专利协同运用的要求不断提高,"专 利池"正在从积极参与层面走向建设运营层面。近日,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专家,就如何建设专利池展开探讨。
科学组建 促进专利高效运用
专利池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权人通过协议委托其中一方或者第三方运营管理机构,对持有的某一项技术领域专利 进行联合运用,开展交叉许可、一站式许可等业务和相关服务的专利运用模式。近年来,在通信、音视频等标准化程度高、市 场竞争激烈、专利纠纷多发的产业领域中,一批国际专利池依托长期发展形成的先发优势,不断强化产业影响力,在全球产业 和科技竞争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在全球范围内,专利池的建设和运营经历了从兴起到反垄断再到理性发展的三个阶段,整体呈现三方面特点:有一套 比较完善的必要专利评估程序,对拟入池专利的有效性和必要性进行甄别,树立专利池的权威信性;专利池一般隶属于某个技 术领域,并与该领域的技术标准紧密结合;专利池成立以后,一般会设立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成员之间相 互交叉授权,共享池中专利,对外遵循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统一实施专利许可。这为我国专利池的科学组建提供了参考。
"专利池应当是一个互补性专利的集合体,能覆盖相关产业实施某一技术标准或产品所必不可少的技术专利,被产 业广泛使用。其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降低交易成本、减少法律纠纷、促进技术创新和广泛应用,实现多方共赢。"海尔集团标准 专利总监王滨后表示,专利池的设计和运作需要在激励创新与促进技术共享之间找到平衡点。
中国移动专利支撑中心主任贾晓辉认为,一个成功的专利池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核心条件:确保入池专利的必要性,池 内专利需经严格评估,确保其为实施标准或技术所必需的"必要专利";建立合理的许可机制,遵循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许 可原则,许可费率需透明且可预期,在权利人的创新回报与被许可人的技术使用费之间取得平衡;具备高效的运营体系,通过 设立独立的专利池管理机构,一站式处理专利评估、许可谈判、许可规则制定、侵权监控等专利许可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从而 降低许可交易成本;保持开放与包容,对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开放,避免形成封闭垄断联盟,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审查,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合理布局 推动产业有序竞争
当前,我国在一些领域已经开始了专利池布局,如海尔集团依托智慧家庭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积极建设智慧家庭专 利池,赋能智慧家庭产业链发展。该专利池由智慧家庭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进行运营管理,专利池运营实行会员制,对小微 企业实行"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对中小企业实行"普惠许可"政策,促进智慧家庭产业专利的有效转化运用。正泰集团牵头 建立中国低压智能电器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智能电气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先后构建 14 个细分领域专利池,累计收储专利 1700 余件,除将部分产品专利有偿许可给友商外,围绕行业共性技术,面向产业链中小微企业开展无偿许可。
对于如何开展专利池的合理布局,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毛昊认为,应根据产业特点,选择能够产生标 准专利的领域开展专利池布局,特别是在人工智能领域应做好技术标准化,考虑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利池构建,做好专利的国际 化布局。行业龙头企业应在专利池的构建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以专利带动产业链快速发展,同时应合理筛选入池专利,布局 创新主体在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分工,促进产业有序竞争。
"专利池牵头建设单位(管理机构)应掌握产业和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组建拥有专利池构建管理运营能力的团队。 入池主要成员应涵盖行业中居于创新领先地位、拥有专利技术优势的企业、高校院所,包括拥有标准必要专利或通用、基础专 利的单位。"正泰集团知识产权部总经理王景凯表示。
"在标准必要专利的布局中,要注意专利与标准的协同问题,在专利披露方面符合标准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专利 池应避免联合定价、排他性条款、限制下游创新等行为。专利池协议应保留被许可人单独谈判的权利,避免'搭售'行为。面 向被许可人,应提供多元化许可方案,支持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发展。"贾晓辉分析。
规范管理 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为推动专利池高质量建设,前不久,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专利池建设运行 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其中强调,专利池建设运行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开放性原则、无歧视性 原则。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专利池建设运行相关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支持。
毛昊表示,《工作指引》回应了行业对公平竞争的迫切需求:一方面通过利益平衡机制约束过高费率,要求按专利贡 献度分配收益,防止创新者与实施方利益失衡;另一方面建立反垄断合规框架,明确禁止捆绑非必要专利、歧视性定价等行为, 为专利池运营划定了红线。
"专利池建设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起可以盈利的商业模式,确保其具备'自我造血' 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应加强合规指导,从国家战略要求和产业发展需求出发,切实发挥专利池在助力产业提升竞争 力和安全稳定水平中的支撑作用。"毛昊说。
"目前我国专利池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建议相关部门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大力支持中高端人才培养、高价值专 利培育,鼓励创新主体参与专利池建设,提升我国专利池建设和运营能力。"王景凯表示。
"期待专利池建设能够对中国企业在海外专利布局和保护形成支持,保障中国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知识产权安全, 推动中国企业从产品'出海'向技术'出海'升级。同时,吸引国外企业专利入池,探索建设跨境专利池,通过互认机制降低 海外专利布局成本。"王滨后表示,未来我国专利池发展应从单一许可功能向产业创新基础设施跃迁,形成"政策—资金—运 营"多维支撑,推动专利密集型产业高速发展,夯实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础。
对于我国创新主体是否选择加入专利池,董喜俊认为,专利池是可选项而非必选项,在技术高度标准化领域,入池确 能降低风险;而在非标准化领域,可通过专利双边许可或开放创新实现合作。企业可开展专利地图分析,综合评估行业态势、 自身专利实力及商业目标,避免盲目跟风。(记者 吴珂)
欧洲专利局发布 2024 年年度审查报告
2025 年 6 月 24 日,欧洲专利局(EPO)发布了《2024 年年度审查报告》及配套视频,重点介绍了过去 12 个月中取得 的主要成果。该机构在实施《2028 年战略计划》(SP2028)方面进展顺利,该战略计划围绕五大驱动力展开:人才培养、技术 创新、高质量高时效性产品和服务、合作伙伴关系以及财务可持续性。专利授权程序的生产效率创下历史新高,对该机构的财 务可持续性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专利质量也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亮点如下:
该机构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在谈到今年的审查时表示:"欧洲专利的需求仍然旺盛,因为我 们在不断提高欧洲专利制度的可及性、质量和效率,为世界各地希望在欧洲竞争激烈的技术市场中蓬勃发展的发明人提供支持。 通过与欧洲及全球用户的紧密协作,我们正在将产品和服务提升至更高水平,包括进一步将人工智能整合进数字工具并简化流 程。"
与用户对话,进一步提高质量
2024 年春季,EPO 首次发布了《年度质量审查行动计划》。该计划配合实时更新的质量数据看板,为所有利益相关 方提供了更高的透明度,让他们了解到有针对性的质量审查行动。其中的亮点包括在"主动检索部门"倡议下加强了早期合作, 从而提高了书面意见的质量。总体而言,独立审计程序证实,在检索和授权阶段的实质性质量都在不断提高。EPO 确保其员工 能够掌握快速变化世界所需的技能,并通过招聘 111 名新审查员和 102 名年轻专业人员强化了人才储备。此外,为了深化与用 户的对话,该机构推动持续改进,满足不断变化的用户需求,与个人申请人和用户协会举行了 80 多次会议。
向全数字化专利授权程序又迈进一步
所有审查员审查操作的数字化使 EPO 向全数字化专利授权程序又迈进了一步。人工智能支持的分类已扩展到大多数 技术领域,该机构还推出了新的法律互动平台,这是首个基于人工智能的生成工具,将被添加到"我的欧洲专利局"(MyEPO) 在线服务套件中。该工具通过生成结构化回复,直接链接到相关法律文件,即时回答用户有关欧洲专利制度的问题。此外,4 月和 11 月发布的"MyEPO"重要更新版本支持申请人与该机构进行更加友好、高效和快速的互动,包括通过可以支持申请人 和审查员在个人咨询期间共同编辑文件的"共享空间"。
搭建全球桥梁,实现专利制度的民主化
该机构深化了与成员国和全球合作伙伴的合作。这极大地促进了欧洲的竞争力,这也是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 吉(MarioDraghi)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的主题,他在报告中呼吁所有欧盟成员国加入统一专利制度。2024 年,市场对 统一专利保护的需求显著增长,约 2.8 万件统一专利完成了注册,总体使用率超过已授权欧洲专利的 25%,其中,中小企业的 使用率高达 60%。
该机构还采取了进一步措施,包括实施费用减免政策以支持小型申请人,从而使更多人能够获得其产品和服务。EPO 还继续扩大其国际影响力,通过其专利验证制度,该机构提供的高质量专利保护扩展到 46 个国家,并以统一欧洲专利申请为基 础,为 7 亿多人提供市场准入。
在专利知识民主化方面,该机构与技术观察站通过新的研究、报告、技术平台和数字工具,使日益增长的专利数据更 易于获取。这些工具包括"深度技术检索器"(Deep Tech Finder),该工具现在可以通过免费提供的商业和专利数据将成千上 万的投资者和发明人联系起来。2024 年推出的技术情报平台(Technology Intelligence Platform)则提供全新专利数据交互方式, 通过可编程接口开放数据库进行完整检索。
对透明度的承诺
《2024 年年度审查报告》附有详细的附件报告,涉及质量、数字化转型、社会方面、环境可持续性、数据保护和合作 伙伴关系等关键领域。除了介绍运营成果,这些报告还体现了该机构对透明度和良好治理的承诺。有关欧洲专利申请和授权专 利的所有最新统计数据和趋势,可参阅 EPO 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发布的《2024 年专利指数》报告。(编译自 www.epo.org
新加坡《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审查补充指南》的解读
在全球各司法管辖区专利的审查指南进行了一系列更新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于 2024 年 10 月发布了《人工 智能相关专利申请审查补充指南》("《补充指南》")。特别是,补充指南提供了有关评估新加坡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主 题可专利性的指导方法。
与欧洲和中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不同,现行新加坡《专利法》中没有对不可专利的主题的排除范围进行定义。因此, 对新加坡专利申请的主题可适格性审查依赖于 IPOS 制定的审查指南。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遵守主要司法管辖区的国际 专利规范和惯例,新加坡的审查指南明确规定与以下五方面内容有关的主题不会被视为发明:
(1)发现;
(2)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3)美学创作;
(4)进行心理活动、游戏或商业行为的计划、规则或方法;
(5)信息呈现。
因此,尽管《补充指南》中删除了不可专利主题的定义,但主题的可专利性审查在新加坡专利申请审查中仍然具有相 关性。该《补充指南》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相关发明确立了主题可专利性测试标准。
人工智能相关发明的主题可专利性测试标准如下:
准确解释权利要求;
确定实际贡献;以及
判定实际贡献是否仅属于不可专利的主题范畴。
如果认定实际贡献仅属于不可专利的主题,则该权利要求不会被视为定义了发明。
步骤(1)涉及对权利要求的解释。新加坡采用目的性解释方法,在解释权利要求时,应以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权利 要求书所用语言能够理解专利权人真实意图为准。
步骤(2)涉及通过考量待解决问题、发明的运作机制及其优势来确定实际贡献。审查的重点是权利要求的实质内容, 而不是权利要求的形式。因此,当为执行特定任务而编程的计算机或计算机程序本身对技术作出具有技术性质的贡献时,均符 合可专利性要求,并可以此形式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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