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2023年10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一份官方通知,通知称,从2023年12月1日起,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随着这一举措的实施,中国商标代理机构将无法再使用传统的纸质系统,只能使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异议申请。由于《通知》仅适用于商标代理机构,知识产权所有人未来仍可以提出书面异议(若没有代理机构)。

我们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快商标审查和注册程序方面的努力,并十分感谢!事实上,以我们实践的经验来说,商标的申请、驳回复审和异议通过电子提交的处理速度确实要比纸质提交表现更好。在线系统确实比纸质程序拥有更快的处理速度。

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异议申请已经存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对于已经开通、使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代理机构来说,统一进行电子申请对他们并不构成困扰。但对于那些没有开始使用网上服务系统的机构,他们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了。

然而,我们预感,异议申请的电子提交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对于拥有大量声誉证据文件的知名品牌。网上服务系统仅允许异议申请人上传最多250MB的证明文件,但对于享有一定声誉的商标或驰名商标的所有人来说,他们提交异议时,提交文件的大小可能高达1到2GB。声誉反而成了沉重的负担。

在目前的实践中,代理人、律师会选择通过纸质申请的方式提交异议申请,或者通过光盘的方式储存文件和材料,从而避免通过电子的方式提交。尽管有在线系统可用,大家仍然选择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异议申请,为的就是绕过250MB的限制。但现在,随着纸质申请系统的逐步废除,这种方法将不再可行,与此同时,网上服务系统的存储空间又显然不足以存储享有一定声誉的商标异议人提交的证明文件。

不远的未来,中国的IP权利人仍可以通过纸质提交的方式直接提交异议申请,并避免使用只能通过网上申请方式提交的代理机构。一个难题,仍存在可能的破解之法。

同时,根据法律,外国的IP权利人需要通过委托当地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异议申请,因此该申请未来将只能通过在线系统提出。这意味着外国IP所有者将必然受到250 MB证据存储空间的限制。如果外国商标享有很高的声誉或知名度,250MB的证据存储空间是必然不够的。一个难题,目前看来,没有破解的方法。

如果在12月1日之前没有变化,中国知名品牌的IP所有者仍然可以采用纸质系统提出异议并提供声誉材料。相反,外国IP所有者,需要指定一个代理机构,并承担250MB的存储空间限制。

鉴于上述情况,代表外国知名品牌的商标代理商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本着谦虚的态度,我们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尽快制定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些我们认为可能解决250MB限制的解决方案: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为所有案件或涉及知名或驰名商标的案件 增加在线提交文件的上传空间;
  •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提交纸质材料的宽限期延长到十二月一日后(或与最近发布的通知相违背);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允许将证据材料存储在某些 外部在线云盘中,这些云盘可通过证据文件中提供的链接访问,且在截止日期后无法更改文件;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允许代理机构代理有一定知名度的异议人或驰名商标所有人时,若提交的文件过大,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提交申请.

与此同时,考虑到若到12月1日还没有解决方案,代理人与律师将提前谨慎准备一份特殊的 迷你声誉文件,该文件将可以存储于250MB的空间内。若届时未找到有效扩大上传空间的方案,该迷你文件将从 12月1日起开始于网上提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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