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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人工智能(AI)技术的快速发展,AI大语言模型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进专利代理行业。在审查意见答复业务中,越来越多的从业者开始尝试借助AI提升工作效率。例如,在理解审查意见时,可以利用AI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快速拆解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逻辑框架,辅助代理人精准捕捉审查要点;在构思答复策略时,可以借助AI进行发散性思考,拓展论证思路。然而,AI固有的逻辑黑箱特性和AI幻觉,也给严谨的法律实务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风险。
本文以2025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10——“一种钨锆合金的金相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案(案件编号:1F490428)为切入点,分析AI大语言模型在审查意见答复中的能力边界,探讨如何高效合规地将其作为辅助工具加以运用。
二、案例回顾
在“一种钨锆合金的金相制备方法”复审请求案中,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认为,对比文件1的样品为钨镍铁合金,而本申请为钨锆合金,二者成分、性能及金相均不同,因而不能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方法简单地用于钨锆合金。复审请求人还展示了AI的搜索结果,用以证明将钨镍铁合金的金相制备方法用于钨锆合金是非显而易见的。
合议组则认定,金相制备方法具有通用性,对比文件1的方法适用于密度大、强度高的钨合金,钨锆合金同属此类,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其用于钨锆合金,无需创造性劳动。据此,合议组维持了驳回决定。
针对复审请求人所展示的AI搜索结果,合议组认为,AI给出的建议,受提问方式、算法、搜索来源和大数据模型等条件的限制,仅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创造性评判标准。合议组还在AI软件中搜索得到相反结论,进一步印证AI可以展示有关原理的知识,并不能可靠地判断创造性的有无。
三、AI大语言模型在审查意见答复中的能力边界
上述案例清晰反映出AI大语言模型在审查意见答复中存在以下能力边界。
(一)AI大语言模型无法客观还原“现有技术”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申请日之后公开的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判断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客观依据。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2.4节,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亦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当基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价。设定“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这一概念的目的,在于统一审查标准,尽量避免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正如本案复审决定所指出的,受数据来源、算法模型、训练精度、提问方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AI大语言模型尚无法客观还原专利法意义上的现有技术,也无法准确反映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在申请日时的认知水平。因此,AI生成的分析不能代表法律拟制主体的真实能力,其得出的技术结论往往脱离实际。
(二)AI大语言模型输出结果缺乏确定性与稳定性
合议组在本案审理中进一步测试发现,以实质相同的问题提问不同的AI模型,会得到不同的结论。这一现象进一步验证了AI大语言模型输出结果的不尽可靠。这种输出的随机性与不可复现性,决定了AI答复缺乏应有的严谨性,不具备作为法律论证基石的可靠性。基于此,合议组认定,AI大语言模型给出的答复仅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创造性评判的直接依据,亦不能据此得出法律适用的结论。
四、AI大语言模型在审查意见答复中的使用建议
尽管AI大语言模型存在上述能力边界,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信息检索与思路启发工具的重要价值。在充分认识其能力局限的前提下,专利代理师可以更合理地运用AI,从而在审查意见答复中快速理解技术方案、拆解审查意见,并形成适当的答复思路。
由于AI大语言模型无法客观还原专利法意义上的现有技术,在使用AI进行技术事实查证时,必须对其输出内容进行严格的人工核实。若通过AI引导能够定位至教科书、工具书等客观证据,则可直接基于这些客观证据构建答复策略。AI仅是技术事实查证的工具,其使用本身并不会增强客观证据的证明效力,因此在意见陈述中无需强调AI的参与过程。
专利审查中的法律适用,是以《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为依据,站位所属领域技术人员的视角,准确认定申请人的技术贡献及其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专利授权条件的过程。鉴于AI大语言模型无法客观还原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在申请日时的认知水平,AI不能替代专业法律人员做出法律判断,其提供的法律适用意见仅可作为参考。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不应强调某一观点是由AI输出的以试图增强其说服力。专利代理师应尽可能依托申请日前的客观证据,以所属领域技术人员的站位,判断现有技术状态及其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
五、结语
AI大语言模型在审查意见答复中具有显著的工具价值,可辅助技术理解、信息检索与思路拓展。通过对“一种钨锆合金的金相制备方法”复审请求案的分析,可知专利代理师应理性看待AI的辅助作用,在使用AI输出结果时坚持人工核实,在法律适用环节回归专利法规范框架,以专业判断为核心。唯有在充分认识AI能力边界的前提下善加利用,方能实现专利代理师与AI协同的良性效果。
参考资料:
1、权威解读 | 2025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介绍(附决定),访问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1wARpcPZOMoX2nDiEylkWA?scene=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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