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经贸关系风云诡谲,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的今天,如同能源贸易,资源贸易,高科技产品贸易等,专利权本身的“贸易”早已处于举足轻重的席位,并且作为国际竞争关系格局中的一环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当然前提是,专利也要先走出国门,生根海外。
海外专利申请的途径主要分为两种: 一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向境外申请专利,二是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
下文笔者将对上述两种海外专利申请途径进行简单概述,并就如何选择申请途径提出几点建议。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申请人在首次向缔约国(177个成员国)中的一国提出正规申请的基础上,可以在一定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6个月)内要求优先权并向其它任何缔约国申请专利保护。这一途径的一个好处是,如果申请人有意在几个目标国取得保护,且不需要同时向各国提出全部申请,而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来决定希望在哪些国家申请保护。也就是说,对于有清晰的海外专利申请目标国且申请国家较少的专利申请,可优先考虑巴黎公约途径。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的英文简称,是在巴黎公约下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的一个特殊协议。按流程先后顺序,PCT又分为国际阶段(提出专利国际申请)和国家阶段(进入目标国)。需要注意的是,PCT在国际阶段不存在授权,需要在自申请日起30个月(或32个月)内进入国家阶段后才能获得授权;如超过期限后想再次进入目标国,申请人可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来恢复获得PCT进入国家阶段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PCT途径包含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而外观设计不能通过PCT途径申请。
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
(1)申请人需要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申请,这就需要申请人要针对目标国规定语言准备专利申请文件,并完成递交;
(2)各受理专利申请的国家就同一件发明申请分别进行初审、实审等工作,流程较为繁琐;
(3)申请人在提交海外国知局之前,需要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保密审查请求。
而采用PCT途径时:
(1)申请人只需要使用一种语言向一个专利局提交一份申请,该申请自国际申请日起在目标国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
(2)申请人可以指定所有的缔约国,并在进入国家阶段前保留选择的余地;
(3)国内申请人利用PCT途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时可使用自己熟悉的中文或英文语言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并直接递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总之,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知识产权规划做出决策,以获得对产品保护的主动权以及市场与潜在市场的占领。
当然,在获得专利权之后,能否利用其获得专利赔偿金又将是另一个议题。笔者希望海外专利申请作为产品保护的重要手段能够被申请人重视起来。
参考文献:
1. 吴贵明. 浅析利用PCT途径进行专利申请的好处[J].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3, 11, 125-128.
2. 王丽萍. PCT,国际专利申请的重要途径[J].中国知识产权报. 2006, 6, 1-2.
关键词: 海外专利申请途径,巴黎公约,PCT途径,海外专利申请,康信,
康信: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1994年成立,是一家能够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机构,总部设在北京,在天津、青岛、西安、武汉、杭州、广州、德国、美国、日本设有分支机构。康信现有员工510余名,其中包括经验丰富的律师、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人和专业技术人员410余名。康信公司的PCT申请代理量连续几年跻身全球PCT申请事务所前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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