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决定为印度尼西亚的未注册地理标志所有者带来了希望

Aubert de Villaine先生用"恒久悸动"来描述罗曼尼 ·康帝(Domaine de la Romanée-ContiDRC)的葡萄酒。耐心地细细品尝了罗曼尼 ·康帝后,人们可能会觉得似乎他们离某种永恒的存在越来越近。

De Villaine的描述在最近两起商标异议案件中引起了共鸣。在所述案件中,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司( DGIP)驳回了与DRC 近似的商标,尽管 DRC本身并没有在该国被注册为地理标志( GI)。这一决定强化了先前有关"普罗旺斯高地薰衣草精油"( Huile Essentielle de Lavande de Haute-Provence)地理标志的决定(请参阅我们发表的文章, https://www.worldtrademarkreview.com/article/lavender-wins-against-unfragrant-infringer ),同时为未注册地理标志所有者在印度尼西亚市场上保护他们的高价值产品和专有技术带来了希望。

商标法和地理标志法

2016年10月27日,印度尼西亚众议院通过了新的《商标和地理标志法》(2016年第20号法律)。在印度尼西亚(第53.1条)或通过国际协议(第55.1条)获得地理标志的注册是获得新法提供的保护的条件。地理标志所有者对新法律表示担忧,与之前不要求进行任何注册的法律相比,新法似乎削弱了其打击潜在侵权者的权利。此外,印度尼西亚尚未成为《里斯本条约》的成员国。

案例

2021年8月16日,法国农业部公共机构—法国国家质量和原产地命名委员会(Institut National de l'Origine et de la Qualité,INAO)对印尼某公司在第33类葡萄酒上申请的 "Conti"文字商标(申请编号D222021041564)和图形商标(申请编号D222021037781)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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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罗曼尼·康帝(DRC)在法国作为受控原产地名称享有保护,在欧盟作为受保护原产地名称(PDO)享有保护,但其未在印度尼西亚注册。在印度尼西亚之前的商标法(第15号/2001年)下,未注册不是问题,因为该法禁止注册"与已经认可的地理标志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商标(第6.1条)。换句话说,在此期间,无论注册与否,如果地理标志已被承认和知晓,权利就可以得到维护。

裁决

INAO在提出异议时主张了DRC与被异议商标的近似以及被异议人的恶意。DGIP支持了INAO,认为提交的证据(包括地理标志在法国和欧盟的注册)足够充分,基于近似为由驳回了被异议商标。

印度尼西亚对外国地理标志的保护充分么?

2016年第20号法律设立了地理标志注册的制度,强制规定只有在印度尼西亚或通过国际协议注册了地理标志,才有资格获得该法提供的保护。这两项决定意味着此处的"国际协议"包括印度尼西亚未签署的协议,例如处理地理标志以及农产品、食品的原产地名称保护的欧盟理事会第510/2006号条例。

虽然这两项决定带来了一些有利结果,但在印度尼西亚,注册地理标志仍需谨慎。注册地理标志可以让所有者获得各种优势,例如可向法院起诉未经授权的地理标志使用者(第69条(1))。此外,注册充当了地理标志真实性的初步证据,使得在法律诉讼中质疑其合法性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罗思国际(Rouse)在上述异议中代表INAO和D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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