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泰国是东南亚联盟(简称“东盟”)国家,电子工业发展迅速,汽车产业链相对完善,是世界新兴工业国家和市场经济体之一。

泰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商标法律制度受法国、德国影响较深,形成了以成文法为主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泰国《商标法》(Trademark Act of B.E. 2534 (1991), as amended in B.E. 2543 (2000))和《商标法实施条例》(Ministerial Regulation (B.E. 2535 (1992)))是当地实施商标保护的主要依据。本文将基于上述法律法规,结合泰国商标审查实践情况,对泰国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进行介绍。

概述

泰国采用“申请在先”原则,注册是获得商标权利的主要方式。泰国并不强制商业主体必须进行商标注册,在泰国的任何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未注册商标都是合法的。不过,使用未注册商标将使权利处于未经有效保护的状态,他人随时可能会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极可能对在先使用人在泰国继续使用和注册该商标带来难以挽回的不利影响。与未注册商标相比,注册商标的明显优势包括:

- 为注册人提供全国性的商标保护;
- 允许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标识来证明商标的所有权;
- 注册人有权在法院提起诉讼;
- 有助于阻止他人非法使用该商标;
- 为对抗他人的侵权指控提供有力抗辩;
- 与未注册商标相比,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明显更容易,成本更低;
- 为通过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并收取许可使用费创设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因此,鼓励所有将泰国作为目标市场国的商业主体尽早到泰国申请注册商标。

申请方式的选择:直接注册还是马德里注册

通常情况下,通过马德里体系提交海外商标申请对国内申请人来说会更方便,也更具成本效益,但如果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选择在泰国提交直接申请可能更能满足申请人的个性化要求。

泰语翻译问题:对于国际注册,泰国审查员在进行商标审查前需要将申请从英语翻译成泰语。由于这一过程并不会征求申请人的意见,因此对于申请人的泰文名称、商品的泰语表述等,申请人实际无法审核把关。相反,如果商标申请是在泰国直接提交的,申请人有机会参与审核泰语名称和商品的泰语翻译,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翻译的准确性。此外,泰国对商品描述的要求一贯比较严格,通过当地的事务所提交国内申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品不规范导致的申请驳回风险。

是否颁发注册证书:对于国内申请,泰国知识产权局将在注册时自动颁发商标注册证书。然而,对于通过马德里体系提交的申请,泰国官方只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送核准保护通知,注册人无法获得商标注册证书。由于泰国执法当局往往对英文版的核准保护通知书并不是很熟悉,因此通过马德里系统注册的商标在权利行使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不便。

审查时间:提交泰国直接申请审查时间更短,通常需要10-12个月,还有机会进入审查快速通道。如果申请是通过马德里体系提出的,签发临时拒绝书通常需要16-18个月,明显比直接提交申请所需审查时间更长。

商标审查快速通道

泰国商标注册的官方审查阶段通常需要10-12个月。对于希望尽快获得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泰国提供了如下两种快速通道申请方式:

2023年版快速通道申请方式:2023年1月3日,泰国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商标审查快速通道的最新通知,它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快速的加快通道。根据该2023年通知,满足相关条件的新申请有望在申请日起4个月内收到审查结果(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被撤回,例如后期出现了主张六个月优先权的新申请等)。该申请方式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新申请通过在线电子方式提交;
(2)申请的商标应为字母/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包括颜色商标、立体商标或声音商标);
(3)申请商标的类型为普通商品或服务商标(不包括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4)一个类别指定不超过10项商品/服务项目,并且指定商品/服务必须是商标指南中发布的可接受项目范本内容;
(5)申请人应提交紧急使用商标的必要性说明,例如紧急使用的商业市场计划;
(6)申请人应提交从特定数据库中办理的检索结果,如泰国知产局的在线数据库、TMview和WIPO的全球品牌数据库。

2021年版快速通道申请方式:根据2021版通知的规定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仍然可行,它为申请人提供了一种更灵活的选择。如果审查员在初步审查中发现新申请符合相关条件,将自动接受申请进入该快速通道,审查结果将在6个月内公布。该申请方式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 允许指定多达50个商品/服务项目,不限于一个类别;
(2) 必须是商标指南中列出的项目;
(3) 无需提交申请表或证明存在紧急事由的证据,也无需其他额外行动。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打算采用哪种快速通道路径,都需要在申请之前对商品规范性描述等进行有效准备。通过马德里途径提交的泰国申请不能进入快速通道。如果有尽快获得注册的需求,就需要在申请之前就选择好申请的途径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商标显著性特征的审查

长期以来,泰国知识产权局对商标显著性的审查采用了极严格的标准,官方往往会在审查环节拒绝大量具有暗示性的商标,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部分申请人在泰国申请注册商标的信心,但这一情况在近期有了显著改变。

泰国知产局在2022年发布了一项新的有关商标显著性标准的审查指南。根据该指南,文字商标根据其显著性水平分为五类,即臆造商标、任意商标、暗示商标、描述性商标和术语类商标。指南明确指出,审查人员应参考可靠来源的含义,不得过度想象。

该指南对数字和字母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特征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审查员将根据商标的字母和数字的组成内容和排列方式等决定其是否具有显著性,而不论其是否采用了设计体形式。换言之,如果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字母和数字以非字母标序列或其他常见顺序排列,无论它们是否采用了特殊艺术化设计,都应被认为是具有显著性特征的。而在此之前,知产局要求无论数字或排列方式如何,都需要以特殊的艺术化设计形式进行呈现,否则将被认为缺乏显著性特征。

禁用标志的审查

根据泰国知产局2022年审查指南的规定,由于禁用条款实质上限制了申请人的权利和自由,因此关于禁用标志的规定应作狭义解释。该指南同时规定,在审查商标是否违反公共政策时,不仅应考虑商标本身,还应考虑申请人采用该商标的主观意图,例如是否具有恶意等。

不使用撤销申请

与其他国家相比,在泰国提交不使用撤销申请相对较难取得成功。这主要源于如下两方面的原因:

首先,在提交撤销申请时,泰国商标委员会通常要求撤销申请人对注册人未使用注册商标进行初步举证,这就要求撤销申请人必须先办理市场调查并作出调查报告。虽然是初步举证,但实践中泰国官方对该调查报告内容和形式的要求比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对降低了申请人愿意积极尝试提交撤销申请的意愿。

其次,即使注册商标在指定期间的确并未使用,注册人仍然可以通过证明未使用是特殊情况造成的,以及注册人实际没有放弃商标的意图等争辩请求维持商标注册。

因此,作为新商标的申请人,即使不使用撤销是唯一可行的选择,申请人可能也不想轻易启动该程序。但反过来看,若能够在泰国尽早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倒不失为一个很好的策略性选择。商标注册人往往可以预见到第三方以不使用为由撤销其注册会面临很大的困难,这会让商标注册权拥有较高的稳定性。

对注册商标的其他撤销(无效)申请

泰国《商标法》中关于注册商标的撤销(无效)规定较为完善,除不使用撤销外,适格申请人可以基于绝对条款和在先权利对注册商标提交撤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理由包括:

- 商标具有描述性、商标缺乏显著性;
- 商标具有误导、欺骗或贬损的特点;
- 商标具有功能性;
- 商标为行业术语;
- 商标包含地理标志;
- 商标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原则;
- 商标属于巴黎公约中关于国徽、官方检验印章和政府间组织徽记的禁例;
- 商标侵犯他人版权、公司商号、自然人姓名、已注册的外观设计;
- 商标损害他人在先驰名商标;
- 商标的注册具有恶意;
- 无效申请人拥有其他“更好的权利”等。

基于在先权利的无效申请需要在争议商标注册五年内提出,对于其他涉及商标本身是否具有注册性等绝对条款的无效申请则没有提交时间的限制。

商标侵权

根据《泰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两种:

(1)假冒,即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对假冒情形的处罚是不超过4年的监禁和不超过40万泰铢(约8万人民币)的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2)模仿,即使用与注册商标混淆性相似的商标。对仿冒情形的惩罚是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不超过20万泰铢(约4万人民币)的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结语

总体来说,泰国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制度较为健全,2022年《商标审查指南》的修订也使很多问题得到了有效改进,为申请人评估申请和保护方案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希望本文可以对国内企业在泰国进行商标注册和维权保护有所启发,帮助企业在充分了解目标国法律要求和实践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合理选择,为企业出海远航略尽绵薄之力。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 general guide to the subject matter. Specialist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about your specific circumsta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