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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pril 2020

开曼群岛政府金融服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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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ers

Contributor

Walkers is a leading international law firm which advises on the laws of Bermuda,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the Cayman Islands, Guernsey, Ireland and Jersey. From our 10 offices, we provide legal, corporate and fiduciary services to global corporations,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apital markets participants and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金融产业的从业者请注意,为了因应冠状病毒病 (COVID-19) 大流行,作为开曼金融服务部的业务连续性计划的一部分, 开曼当局将推行以下措施。
Cayman Islands Coronavirus (COVID-19)

金融产业的从业者请注意,为了因应冠状病毒病 (COVID-19) 大流行,作为开曼金融服务部的业务连续性计划的一部分, 开曼当局将推行以下措施。

虚拟资产和行政罚款咨询期限延长

就两项咨询(分别关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VASP) 和为支持反洗钱法而处理的行政罚款),开曼当局将提供更多反馈时间。

虚拟资产

针对 VASP 咨询,开曼当局的工作重点是为 VASP 制定一套监管框架,并概述拟定框架及一系列相关法案以供产业的从业者进行审查。该项咨询从 3 月 11 日星期三开始,并且将在 4 月 8 日星期三截止。 框架以反洗钱、反恐融资和打击扩散融资建议(由金融行动专责小组 (FATF) 于 2019 年以及由其地区机构陆续采用)为基础,而加勒比海地区金融行动专责小组也在去年对开曼群岛的 AML/CTF/CPF 框架进行过审核。此外,该框架还解决了相关需求,以便为发生在司法管辖区内的特定虚拟资产活动提供额外的监管措施,其中包括监管沙盒。

CIMA 行政罚款

关于行政罚款咨询,开曼当局的工作重点是提出《2020 年金融管理局(行政罚款)(修订)条例》草案。其目标是,确保现行的一系列有效、 成比例的遏止性制裁与 FATF 建议相符。该项咨询为第三版,并且将在 4 月 6 日星期一截止。

对于该咨询的细节,条例草案希望扩大行政罚款制度的适用范围,以便将违反由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该司法管辖区的主要金融服务监管机构)所制订的管制性法律和法规的行为纳入监管范围。 修订条例还会在该条例的附表 1 增加第三栏,明确列出应受惩罚的被禁止行为,以及制裁适用于哪些人员。

实益拥有权申报延长一个月

为了因应冠状病毒病 (COVID-19) 大流行,开曼注册总署将实益拥有权存档的提交期限延长一个月。

此次延期从 3 月 23 日星期一开始生效,并到 4 月 20 日截止。开曼注册总署注意到,COVID-19 将影响公司服务提供商 (公司服务提供商) 对其海外客户的信息进行检索的能力。不过,开曼注册总署也知道,实益拥有权存档的提交对于开曼群岛的金融服务产业的长期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接下来的几周时间里,开曼注册总署希望政府实益拥有权存档的电子平台能够启用,以方便公司服务提供商在网上进行电子申报。若未来有任何延迟,开曼当局将告知相关的产业从业者与后续步骤有关的事项。

实体变更申报延期,经济实质义务持续有效

公司注册处 (ROC) 将推出部分临时措施以协助实体变更,而国际税务合作司 (DITC) 则对经济实质义务进行重申。

实体变更

30 天的延期将适用于董事和高级职员变更、注册办公室变更,以及备忘录与组织章程修正(包括股本增加)。 该项申报延期针对 2020 年 3 月 1 日当天或之后的更变。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申报不会招致罚款。

经济实质义务

对于经济实质 (ES) 要求,DITC 了解,COVID-19 可能影响 2020 年的出行计划,从而可能削弱部分实体今年在开曼群岛举办董事会会议的能力。但产业从业者应该记住,指导和管理要求只是 ES 测试的一项因素;实体还必须开展与其相关活动有关的核心创收活动。

如果在这段不确定期内被要求召开虚拟的董事会会议,DITC 将在其报告中考虑不同个案,以确定某实体是否顺利通过 ES 测试,并在 2021 年如期提交该报告。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它不会影响须于今年提交的,而且针对 2019 年年末的报告。

至于 FATCA/CRS 报告和 ES 报告,正如之前提到的那样,DITC 目前不会对过去宣布的最后期限进行任何更改。不过,DITC 正在密切关注国际形势的变化,并且将在适用国际最后期限被修改时考虑进行适当的相应调整。

共同基金条例生效

《2020 年共同基金(年度利润率)(修订)条例》于 3 月 17 日星期二在宪报上公告后现在生效。

该条例对司法管辖区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亦即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 (CIMA) 从每只受管制基金收集的数据进行了改善,并使 CIMA 有能力强化对金融服务产业的监管。

宪报公告的条例是开曼群岛基金现代化工作的一部分。我们在过去两年通过了多项法规,以加强监管框架并针对 CFATF(加勒比海地区金融行动专责小组)对我们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和打击扩散融资 (AML/CFT/CPF) 制度的审核做出回应。

CFATF 在 2019 年 3 月发表了其对于开曼群岛相关制度的报告,并向开曼群岛提供了一段观察期(截止到 2020 年 2 月),以更正其在 AML/CFT/CPF 方面的战略性不足。CFATF 是监督由金融行动专责小组 (FATF) 规定的全球 AML/CFT/CPF 监管标准合规性的区域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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