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实施GEM上市规则改革。

对于目前在GEM上市的公司而言,其中一项主要改变是引入了全新的简化转板机制,让合资格的GEM发行人能够转往主板上市,而无需委任保荐人进行尽职调查,也无需编制"招股说明书标准"上市文件。

合资格的GEM发行人所需的简化转板资格详载于咨询总结第二章第三节,当中主要包括:

  • 符合主板上市的所有资格
  • 已公布GEM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财政年度的财务业绩
  • 紧接申请转板前的三个完整财政年度直至证券在主板开始买卖之前,公司的所有权及控制权维持不变,主要业务没有出现根本性的转变
  • 紧接申请转板前的250个交易日直至证券在主板开始买卖之前,不少于50%日数的每日成交最低金额及成交量加权平均市值达50,000港元
  • 合规记录良好

上述简化机制将大大减少转板所需时间及成本,让合资格的GEM发行人能够享受GEM上市好处的同时提供转往主板的渠道。

百慕大或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GEM发行人股份转让上市时,只须根据百慕大或开曼群岛的组织章程文件取得董事会批准。阁下如欲了解简化转板机制的任何百慕大或开曼群岛法律或实务问题,请联系何礼泽或阁下的康德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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