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最近英国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中,资不抵债或接近资不抵债的公司的董事有责任考虑债权人的利益。虽然  BTI 2014 LLC v Sequana SA [2022] UKSC 25 涉及英国公司法,但它将对理解英联邦地区清盘情况下的董事职责产生深远影响,尤其是在离岸司法管辖区。

Sequana

普通法和 2006 年《公司法》均规定公司董事有义务以诚信行事,以促进公司的成功。传统观点认为,公司利益等同于公司股东的利益。近几十年来,法律开始承认,当公司濒临破产或资不抵债时,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因此,法律开始要求董事在破产情况下履行对公司的信托义务时考虑债权人的利益。这条被称为  West Mercia 规则(源自 West Mercia Safetywear Ltd (in liq) v Dodd [1988] BCLC 250)的规则从未在案例中得到一致解释,而法院使用的语言经常混淆规则的性质及其产生的确切情况。

在 Sequana 案中,最高法院裁定,所谓的 West Mercia规则并未产生董事对债权人新的责任;尽管该术语被广泛使用,"债权人义务"并非可以强制执行的单独义务。  West Mercia 规则改变了是传统上董事对公司的职责的理解。只要公司财务稳定,董事促进公司成功的责任就包含了股东的利益。但是,当公司达到资不抵债的地步(无论是在现金流量还是资产负债表分析上)或即将资不抵债时,董事在履行其对公司的职责时必须开始考虑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双方的利益都需要权衡和考虑。当然,在这一点上,公司可能会成功走出困境。然而,当公司不可避免地资不抵债清盘时,股东的利益就随之消失,债权人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West Mercia规则以公司经济利益的转变以及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风险分配为前提。虽然公司有偿付能力,但管理层采取任何行动的风险由股东承担,他们可能会看到其股票价值下跌或任何预期的分配。当公司濒临破产时,债权人承担大部分(如非全部)风险。

这是英国公司董事需要牢记的一个重要决定,尤其是在当前充满挑战的市场中。

重要的是要注意该判决的另外两个重要特征。首先,法院对是否有必要证明董事知道或应该知道公司资不抵债,或者公司实难避免资不抵债的清盘等问题上保持沉默。然而, Sequana的决定将进一步激励董事定期(如果不是定期)审查公司的偿付能力。其次,法院明确董事仍对公司负有责任。在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应予以考虑,但未能做到这一点是对公司而非债权人的违约责任。债权人本人不能因违反该义务而提起诉讼,只有公司或者如果公司破产,其清盘人可以这样做。

最后,最高法院一致认定,董事在公司资不抵债或导致公司资不抵债时违反其对公司职责的行为,股东不得予以追认。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因为虽然公司财务稳定,但股东可以批准董事采取的行动,否则将构成违反其对公司的信托义务。

英属维尔京群岛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董事对公司的职责受 2004 年《BVI 商业公司法》第 120 条约束。该条文与英国的对应条文有明显不同。在BVI,董事有责任为公司的利益真诚行事。与英国立法不同,该立法不包含在履行该职责时需要考虑其利益的利益相关者名单,例如成员、雇员等。

在BVI,如果公司是另一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者(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是其中一部分,或者公司是其股东之间的合资企业,则董事为公司利益真诚行事的义务可以被废除。在这种情况下,董事可以为母公司的利益行事,或仅代表其中一名股东(通常是任命董事的股东),视情况而定。这会立即在公司有债权人和可能资不抵债,或接近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带来困难。如果公司的董事是为母公司的利益行事,或者只是为母公司的一个或部分股东的利益行事,那么West Mercia规则如何(甚至是否)适用尚不清楚。

Sequana 一案,最高法院详细审查了  West Mercia 规则,因为它已发展成为普通法问题,以及它是否在 2006 年公司法颁布后仍然存在。东加勒比法院尚未对 West Mercia 规则进行任何详细分析。而且,在立法如此不同的情况下,即使它确实存在于BVI的普通法,它是否在2004 年BVI商业公司法颁布后仍然适用,很可能是一个疑问。

虽然BVI法院通常遵循英国的判决,尤其是英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但这些判决不具有约束力。在 2004 年BVI商业公司法第 120 条的具体背景下,很难将  Sequana 判决的各个方面与BVI法律相协调。人们可能会认为 2004 年BVI商业公司法第 120 条可以容纳要求BVI公司董事在破产情况下考虑债权人利益的规则,但很难将其与第 120 条中对子公司和合资企业的例外情况相提并论。  West Mercia 规则很可能适用于 BVI,并且适用于子公司和合资企业,但 BVI 立法机构真的可以在没有清楚解释的情况下,故意剥夺普通法对这些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吗?

BVI商事法院将如何根据2004 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处理  Sequana 案的裁决还有待观察。 Sequana案的裁决之所以重要,在于它阐明了英国公司面临破产时的董事职责,但是我们还需要看到一个涉及相关问题的BVI裁决,才可以肯定 Sequana案对BVI的法律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从BVI的角度来看,许多问题仍然存在。建议BVI公司的董事应就其在第 120 条下的职责寻求法律意见,特别是发现公司接近或正陷入财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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