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20851;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微信中的通话记录、交易记录及其公众号相关信息也都被纳入到电子数据分类中,能够作为证据用于争议纠纷案件当中。

该《规定》对电子证据载体的真实性审查作出了最新规定。庭审时当事人需提交电子证据储存载体,而法官则从安全技术措施和公证程序规则两个方面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完整性。

目前针对争议纠纷案件中提交微信相关的电子证据的固证方式主要有两种:公证和时间戳。为了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两种取证方式均需要在开始取证前对取证的设备进行清洁度检查、设备认证和微信认证,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

本文将重点介绍上述三个取证步骤的操作方法。

一、清洁度检查

在取证工作开展前需要对取证的设备进行清洁度检查,证明后台运行程序不存在第三方修改或者辅助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若机器内置智能管理器(内存管理器):打开智能管理器(内存管理器)—内存,即可查看后台应用程序。

2.   部分机器长按Home键,打开任务管理器,可查看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提示:不同型号手机操作路径可能略有不同)。

3.   以下以APPLE手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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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认证

使用手机取证时,需要对手机进行认证,以保证证据载体的"实名"。这样可以证明我们所取的证据唯一性。

1、通过取证设备的"设置—通用—关于本机",将设备中的软件版本、型号名称、型号号码和序列号截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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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设备自带浏览器百度搜索"时间",认证取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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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微信认证

在对证据信息取证前我们还需要对所使用的微信的身份进行认证,证明取证微信的有效性,如微信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信息取证时该流程尤为重要。

1、开启微信程序,登录微信,"我—设置—账号与安全",对微信号、手机号等信息截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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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设置—关于微信—功能介绍",对历史版本更新截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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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公证取证时我们需要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对操作手机的每一步流程进行截屏保存。而时间戳可以通过"时间戳"APP,通过手机录屏的方式进行操作。下一篇我们将针对微信中的聊天记录、公众号和小程序等证据的获取进行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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