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

《通知》规定,结合各地工业互联网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各地参与意愿,初定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新疆等15个省(区、市)开展试点。

《通知》规定通过试点:

  • 完善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规则标准、定级流程以及工业互联网安全系列防护规范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 落实试点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模式;
  • 总结一批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典型解决方案,选拔一批优秀示范企业、培育一批专业服务机构。

https://www.miit.gov.cn/jgsj/waj/gzdt/art/2021/art_eb95e60794794fc29f768233e7d7739d.html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 general guide to the subject matter. Specialist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about your specific circumsta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