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ECRA)要求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BIS)拟定相应的"新兴及基础技术"清单。为此,BIS于2018年11月19日发布了 《拟议规则制定事先通知》(ANPRM或"通知")。"新兴及基础技术"这一概念对ECRA至关重要,因为根据ECRA,此类技术可能须满足新的或额外的出口许可要求;该概念对最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改革也至关重要,因为此处改革后,外国对此类技术进行的投资可能须满足更高要求。
通知的关键要点如下:
- 通知没有确定哪些具体技术将作为新的"新兴及基础技术"受到管制。相反,通知就以下问题征求公众意见: 如何定义并确定该清单的一部分(即新兴技术)、以及将来制定规则时是否应将基础技术作为一个单独部分。
- BIS没有寻求扩大管辖权以管制当前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AR)管制的技术,包括在"基础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或软件。"基础研究"即科学、工程或数学研究,此类研究的结果通常会发表并在研究界广泛分享,不因信息专有或国家安全而受到限制。
- "新兴及基础技术"清单最终版一旦公布,将立即与最近制定的CFIUS试点计划相关联:这些技术将被补充到"关键技术"清单中,因而可能须满足试点计划规定的强制性CFIUS申报要求。
- 公众对通知所列具体问题发表意见的截止日期为 2018年12月19 日。
通知确定了受 EAR管制"新兴技术"的广义类别[见下文表格]。目前EAR对这些技术的管制仅出于有限的目的:向被实施禁运的国家出口、向被认定为国际恐怖主义支持者的国家出口、以及向受到限制的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出口。BIS征求公众意见的主题是:是否有这些广义类别中的某些技术对美国国家安全比较重要,因而应实施额外管制措施(这些措施的执行不会对美国在这些领域的领先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通知专门就下列问题征求公众意见:
- 如何定义新兴技术,以协助将来确定此类技术;
- 采用什么标准来判定广义类别中是否有某些技术对美国国家安全重要;
- 确定此类技术的渠道(或资源);
- 为确定对美国国家安全重要的新兴技术,还应该审核哪些广义技术类别;
- 这些技术在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发展状况;
- 新兴技术管制的具体措施会对美国技术领先地位产生什么影响;以及
- 有助认定对美国国家安全重要的新兴技术的任何其他着眼点,包括新兴技术的开发阶段或成熟度(如果为出口管制的目的需要考虑)。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企业和投资者们有机会影响将来对新兴及基础技术适用的出口管制措施。企业和投资者们在定义及描述此类技术发展状况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由此得到认可。可能更重要的是,有关行业的主要参与者有机会向BIS和CFIUS建言:将来对这些技术的出口限制以及对美国技术公司外国投资的限制,可能会对美国继续保持技术领导地位产生什么影响。
有代表性的新 兴技术类别
类别 |
代表性示例 |
生物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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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AI)及机器学习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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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导航和授时(PNT)技术 |
不适用 |
微处理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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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计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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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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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信息及传感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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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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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材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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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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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机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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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超音速动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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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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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监控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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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 of the generality of this update,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herein may not be applicable in all situations and should not be acted upon without specific legal advice based on particular situ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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