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发展,国内很多公司开展跨国合作进行科技研发,因此,申请专利时会涉及到不同国家的申请主体,例如,中国、美国、新加坡等等。而且,对于不同国家的申请主体,专利申请会涉及到不同的申请方式,例如,PCT国际申请、巴黎公约等。

众所周知,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局进行保密审查。对于其他国家的申请主体,根据不同国家的专利法规定,也需要获得"国外申请许可(Foreign Filling License)"才可以进行。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以中国、美国和新加坡三国的申请主体,PCT国际申请和巴黎公约两种申请方式为例,对涉及到的保密审查相关规则进行了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1、中国的申请主体

针对不同申请方式,保密审查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 如果向本国专利局提交PCT国际申请,无论是否要求本国优先权,均无需递交保密审查,后续直接PCT进国家;
  • 如果向外国专利局提交PCT国际申请,无论是否要求本国优先权,均需要在本国递交保密审查后在其他国家申请PCT,后续直接PCT进国家;
  • 如果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后,通过巴黎公约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也即,如果有本国优先权,则需要在本国优先权提交同时递交保密审查,后续可以向外申请;
  • 如果直接通过巴黎公约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也即,如果无本国优先权,则需要首先递交保密审查,然后向外申请。

2、美国的申请主体

针对不同申请方式,保密审查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 如果向本国专利局提交PCT国际申请,无论是否要求本国优先权,均无需提交FFL请求,后续直接PCT进国家;
  • 如果向外国专利局提交PCT国际申请,无论是否要求本国优先权,均需要在提交FFL请求后在其他国家申请PCT,后续直接PCT进国家;
  • 如果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后,通过巴黎公约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也即,如果有本国优先权,则在本国优先权提交受理后,可以向外申请;
  • 如果直接通过巴黎公约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也即,如果无本国优先权,则需要首先提交FFL请求,然后向外申请。

3、新加坡的申请主体

针对不同申请方式,保密审查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 如果向本国专利局提交PCT国际申请,无论是否要求本国优先权,均无需提交FFL请求,后续直接PCT进国家;
  • 如果向外国专利局提交PCT国际申请,无论是否要求本国优先权,均需要在提交FFL请求后在其他国家申请PCT,后续直接PCT进国家;
  • 如果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后,通过巴黎公约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也即,如果有本国优先权,则需要在本国优先权提交同时递交保密审查,后续可以向外申请;
  • 如果直接通过巴黎公约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也即,如果无本国优先权,则需要首先提交FFL请求,然后向外申请。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对于不同国家的申请主体,向申请主体所在国家之外进行申请(PCT进国家途径进国家除外),或者委托主体申请人国家之外的代理机构进行处理,均需要进行保密申请,提交FFL请求。

因此,涉及非本国的申请主体的专利申请,需要多多注意保密审查规则,确保专利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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