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近日发布 2024 年第 56 号和第57号内阁决议,出台了管理电话营销活动的新法规,并明确了对违规行的处罚措施。,这一新规将保护消费者免受不良营销活动的骚扰与误导,并确保企业营销活动符合道德与法律标准。
新规适用于阿联酋境内所有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公司,包括位于自由区的公司,同时也适用于通过电话营销推广产品或服务的个人。
主要规定:
- 定义与范围:电话营销是指公司或个人为了营销、宣传或推广产品或服务而打给消费者的电话,包括通过固定电话号码或移动电话号码拨出的电话,发送营销短信和通过社交媒体应用程序发送营销信息。
- 消费者保护:新法规下,阿联酋电信和数字政府监管局 (TDRA) 负责管理一份"谢绝来电登记册"(DNCR)。消费者有权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登记到 DNCR 上,以屏蔽营销电话。公司必须尊重消费者在营销沟通方面的偏好,不得联系 DNCR 上登记的消费者。消费者如果接到不想接的营销电话,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在个人数据保护方面,新规禁止未经消费者同意披露个人数据,并禁止将个人数据出售给其他公司以用于通过营销活动。
-
电话营销公司的义务:从事电话营销的公司须:
- Obtain prior approval from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to conduct telemarketing activities.
- 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
- Provide training to their telemarketing staff on ethical conduct and the use of the DNCR.
- 为电话营销人员提供道德操守和 DNCR 使用规则方面的培训。
- Use local phone numbers registered under their commercial license for telemarketing purposes.
- 使用登记在相关商业执照下的本地电话号码进行电话营销。
- Maintain records of all marketing calls made, using the form provid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 使用主管部门的表格,保留所有电话营销通话记录。
- Respect designated calling hours (from 9:00 am to 6:00 pm).
- 在规定的时段(上午 9 点至下午 6 点)内拨打电话。
- Disclose their identity and the purpose of the call at the beginning of each marketing call.
- 在每次通话开始时,明确告知身份以及来电目的。
- Obtain explicit consent from consumers before proceeding with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
- 在进行营销沟通之前,先征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
执行与处罚
违反电话营销法规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或吊销执照等,具体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累犯次数而定。
实施与合规
新法规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正式颁布,预计将于公告 60 天后的 2024 年 8 月 27 日正式生效。我们建议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公司和个人仔细审查业务流程,确保运营遵守新规要求,以免招致法律后果。
阿联酋出台电话营销新规,标志着该国在加强消费者保护与提升电话营销道德操守方面的重要进展。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并对违规行为实施严厉的处罚,阿联酋致力于营造一个透明、尊重消费者权益的营销沟通环境。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 general guide to the subject matter. Specialist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about your specific circumsta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