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NCP)疫情席卷中国大地,给原本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蒙上挥之不去的阴影。不断飙升的新增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新增死亡病例,牵动着每个中国人及国际友人的心。前方告急,医疗物资短缺的求助声,声声入耳,四面八方的捐赠也如潮水般涌来,各种关于捐赠的疑问甚至质疑也层出不穷。

谁有权接受捐赠?为何好不容易送到医院的捐赠物资却被拒之门外?如果捐款不通过红会,是不是违法行为?慈善机构有没有权利决定捐赠款项和物质的分配?在捐赠的过程中,有哪些不当行为会遭致行政处罚甚至触及犯罪?这是作为律师的我们,近期经常被问到的问题。

在私下为自愿者、朋友和客户们解答上述疑问的同时,为了帮助更多人去全面了解针对这场新冠肺炎(NCP)的慈善捐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除人们心中关于慈善捐赠的各种疑问,以促进更多个人和组织慷慨解囊,把更多紧缺物资快捷有效、合法合规地送到最需要的地方,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由资深合伙人带队,组织部分青年骨干律师组成一个慈善捐赠法律专项研究小组,快速对慈善捐赠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用时4天形成这本通俗易懂的《新冠肺炎(NCP)疫情相关慈善捐赠合规操作指引》(简称"本手册")供社会各界参阅。

本手册仅仅是基于编撰当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部分一般和共性问题的有限解答。针对具体案例,仍需要专业律师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才能做出正确判断。因此,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所有参与本手册编纂的律师,对于任何人依据本手册而作出的任何决策,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本手册的版权和解释权归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所有。任何个人和组织,非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和进行任何商业目的使用。经授权转载的情况下,须注明来源出处和版权归属。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020年02月08日

项目组成员及分工

总  编:牛丽贤

技术指导:孙钢宏

编写成员:牛丽贤(第一章、第三章)

夏凌霄(第二章、第四章)

宋丽娟(第五章)

揭静、赵恒瑾(第六章)

校  审:邢龙

目录

一、慈善捐赠的一般问题

问题1:何为慈善捐赠? 

问题2:谁可以作为慈善捐赠的主体? 

问题3:慈善捐赠的方式(途径)有哪些? 

问题4:捐赠主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问题5:受赠主体有哪些义务? 

问题6:对捐赠资金和物资有哪些要求?

问题7:卫生医疗机构接受捐赠有哪些主要规定? 

问题8:书面捐赠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问题9:已签订捐赠合同但未履行的捐赠能否撤销? 

问题10:已签订捐赠合同尚未履行,能否反悔不交付捐赠财产? 

问题11:捐赠人可以不履行捐赠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二、国有企业捐赠的特别规定

问题12:对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的范围有哪些限制? 

问题13:对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的资产有什么要求? 

问题14: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的途径有什么限制? 

问题15:对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的规模有哪些限制? 

问题16: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的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问题17: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的需要履行哪些备案程序? 

问题18:对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的监督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 

问题19:江苏省地方国有企业对外捐赠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问题20:四川省地方国有企业对外捐赠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问题21:山西省地方国有企业对外捐赠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问题22: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对外捐赠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问题23:安徽省地方国有企业对外捐赠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三、慈善捐赠的财税规定

问题24:慈善捐赠税收上如何处理? 

问题25:哪些捐赠途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问题26:税务处理上如何确定捐赠金额? 

问题27:独资、合伙企业投资人的捐赠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问题28:捐赠人如何证明捐赠支出?

问题29:个人实施捐赠如何进行所得税收入扣除?

四、境外捐赠的特别规定

问题30:境外捐赠的途径有哪些?

问题31:对境外捐赠的医疗物资有哪些特别要求? 

问题32:关于防控新冠肺炎(NCP)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有哪些? 

问题33:对境外捐赠物资的在进口环节有哪些规定? 

五、关于慈善机构的特别规定

问题34:什么是慈善组织?

问题35:如何申请设立慈善组织? 

问题36:慈善组织募捐资格与方式有哪些?

问题37: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应履行何种义务?

问题38:为及时应对突发疫情,能否先公开募捐再补办备案手续? 

问题39:慈善组织可采取的公开募捐方式有哪些? 

问题40: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向捐赠人履行何种义务? 

问题41:慈善组织应如何使用捐赠财产? 

问题42:本次抗击疫情过程中,各慈善组织将募集的款物交由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统一调配的依据是什么? 

问题43:慈善组织可以委托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吗? 

问题44:对于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用途等行为,捐赠人可行使何种权利? 

问题45:慈善组织应如何处理项目结束后剩余的捐赠财产? 

问题46:慈善组织可进行的投资活动限于哪几类?

问题47:慈善组织可用于投资活动的财产有哪些? 

问题48:慈善组织不得进行的投资活动有哪几类? 

问题49:慈善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能否在慈善组织投资的企业兼职或者领取报酬? 

问题50:慈善组织应公开哪些信息? 

问题51:具有公开募集资格的慈善组织有哪些特殊的信息公开要求? 

问题52:社会公众如何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 

六、慈善捐赠相关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

问题53:慈善组织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问题54:慈善组织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会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问题55:慈善组织未能依法向捐赠人开具捐赠发票或未能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问题56:慈善组织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问题57:对慈善组织泄露捐赠人个人隐私或捐赠人不同意公开的信息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问题58: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问题59: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减税、免税进口的捐赠物资在境内销售、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问题60: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问题61:受赠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致使捐赠财产受损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问题62:慈善组织利用捐赠所得款项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问题6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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